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華語中心誠徵兼任講師一名
- 徵聘類別:華語中心兼任講師一名。
- 資格條件:符合以下之一
- 1.具華語文教學相關領域博士或碩士學位,以及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 2.具備國內外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位。
- 3.具備國內外中國語文學、臺灣文學或語言教學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位,並於國內外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一百二十個小時以上之課程,獲有證書
- 專長領域:各級華語文教學。
- 檢附資料:
- 新聘教師個人資料表及學術著作目錄(本校規定表格)。
- 學位證書影本及其歷年修業成績證明。
-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影本。
- 新聘教師擬開課程情形表 (課程大綱)。
- 上述專長領域相關教學、研究經歷影本。
-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 截止日期及寄送方式:
- 即日起至民國114年1月6日(一)前親送至華語中心辦公室,或以電子郵件郵寄至聯絡人信箱,主旨請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華語兼任講師」字樣。
- 預定起聘日期:民國114年2月1日(實際起聘時間依本校作業期程而定)
- 聯絡方式:
- 應徵資料如需退回請自附回郵,未附者恕不退回。
- 如有疑問請洽聯絡人:洪于婷組員,電話:(02)2462-2192轉2422,E-mail:yuting@mail.ntnu.edu.tw